在沪停留超24小时需强制登记?上海市政府回应

4月1日起,新修订的《上海市实有人口服务和管理若干规定》开始施行。其中关于实有人口的定义,规定明确,所称实有人口,是指在上海居住或者停留的本市户籍人员、外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户籍人员(以下称来沪人员)。短暂来沪人员主要指包括因就医、就学、旅游、公务活动、探亲访友等在上海短暂停留超过24小时的人员。

相关消息发布后,引起公众关注,认为来沪人员短暂停留需强制登记。对此,4月1日,上海市政府门户网站刊发解答。

4月1日,新修订的《上海市实有人口服务和管理若干规定》开始施行,网民对“来沪人员短暂停留是否需强制登记”高度关注,对此解答如下:

《规定》明确将短暂停留的来沪人员纳入实有人口范围,旨在提升实有人口服务效能,个人可以根据需求自主、自愿登记,不作强制要求。

记者也注意到,在该规定的“法律责任”一章,只有对信息使用、执法人员、用人单位、职业中介服务机构等经营管理者以及房屋出租人的条款,并无针对个人不自主登记相关内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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